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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抗病毒必須終生用藥

  眾所周知,抗病毒是乙肝治療的關鍵,只有這樣才能防止乙肝向肝硬化、肝癌進展。但是,如果患者的病情已經發展到肝硬化階段,抗病毒治療是否“為時已晚”,毫無意義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正所謂“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抗病毒治療不但在肝硬化後仍然有必要,而且應該持續終生。

  肝硬化患者口服核苷類似物進行抗病毒治療需要持續終身,這首先是肝硬化患者病情需要。肝硬化標志著病情發展到較晚階段,肝功基礎已經非常脆弱,如果此時患者體內仍有大量乙肝病毒進行復制,勢必會加重肝髒炎症進程。積極有效的抗病毒治療,有利於延緩或阻斷病情進展。

  目前的抗病毒藥物雖不能徹底殺滅乙肝病毒,但是可以有效遏制或抑制乙肝病毒復制,這種抑制作用必須一直堅持下去,一旦停藥,病毒又會死灰復燃。而病毒一旦死灰復燃,病情就有可能有一次巨大的波動,醫學上稱為暴發性肝炎。暴發性肝炎多發生在停藥後3個月至半年內,起病較急,主要表現為黃疸進行性加深,肝功能迅速惡化,膽紅素升高(以結合膽紅素為主)。如果搶救不及時,有可能危及生命。

肝硬化抗病毒必須終生用藥

  肝硬化患者不能停藥的另一個原因,是“撤藥後肝炎”的發生。口服核苷類似物停藥後引發的病情反復可輕可重,多數患者病情反復表現較輕,主要為病毒復制指標轉陽和轉氨酶升高,只有少數患者出現較重的病情變化。但是對於肝硬化患者則不同,肝硬化患者本身免疫調節能力差,“撤藥後肝炎”往往病情偏重,一旦演變為重症肝炎,可謂九死一生。

  因此,肝硬化患者進行抗病毒治療,不能隨便停藥,如果使用的這種藥物始終管用,不變異,就要一直用下去;一旦變異,就要進行挽救治療,加用其他核苷類似物聯合治療。

  肝硬化抗病毒如何實施

  對於早期肝硬化患者(可有輕度乏力、食欲減退或腹脹症狀,轉氨酶可異常,但尚無食管胃底靜脈曲張破裂出血,無腹水和肝性腦病等嚴重並發症),如果患者化驗檢查乙肝病毒復制指標為陽性,抗病毒治療依然有必要,並且很關鍵,因為病毒不斷復制,往往是病情加重的直接因素。

  對此,HBeAg陽性(乙肝“大三陽”)患者的抗病毒治療指征為HBVDNA≥105拷貝/ml,HBeAg陰性者(乙肝“小三陽”)為HBVDNA≥104拷貝/ml,轉氨酶正常或升高。治療目標是延緩和降低肝功能失代償和肝癌的發生。

  使用的具體藥物和方法為:(1)拉米夫定,每次100毫克,每日1次口服。需長期應用,不能擅自中斷。(2)阿德福韋酯,每次10毫克,每日1次口服。可以首次選用,也可以用於使用拉米夫定治療失敗者。(3)恩替卡韋,每次0.5毫克,每日1次口服,可以首次選用,也可以用於使用拉米夫定治療失敗者。(4)替比夫定,每次600毫克,每日1次。

  拉米夫定、阿德福韋、恩替卡韋和替比夫定同屬核苷類抗病毒藥物,是不同時期的抗病毒治療代表藥物,都有共同的特點,例如抗病毒效力較強,使用期間沒有明顯不良反應。但是也有同樣的問題,就是療程漫長,不能輕易停藥,一旦停藥有可能出現“反彈”和復發現象。干擾素因其有導致肝功能失代償等並發症的可能,應十分慎重。如認為有必要,宜從小劑量開始,根據患者的耐受情況逐漸增加到預定的治療劑量。

  對於晚期肝硬化(已出現食管胃底靜脈曲張破裂出血、肝性腦病、腹水等嚴重並發症),進行抗病毒治療並非理想時機,但是如果患者肝髒炎症明顯,肝功檢查轉氨酶、膽紅素顯著升高,可以嘗試使用抗病毒治療,但不能使用干擾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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