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驗:谷丙轉氨酶、谷草轉氨酶、Y一谷氨酰轉肽酶、鹼性磷酸酶、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膽紅質、甲胎蛋白、白細胞分類、血小板計數、尿素氮。
(2)影像檢查:肝、膽、脾B超探查,心肺透視、食管鋇餐。
(3)其它:膽、肝、脾CT掃描,同位素肝掃描等。
對病情穩定,臨床無症狀者,1一1年半檢查1次,有肝區不適、乏力等症狀者,半年至1年檢查1次。懷疑肝硬變癌變者1個月檢查1次。
具體的檢查項目,復查時間,應由臨床醫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以便全面了解病情,指導治療。
(責任編輯:羅英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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