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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肝何時需要干擾素再治療

  丙型肝炎是一種治療比較棘手的疾病,雖然干擾素治療有一定的療效,但臨床上常有反復現象。停止干擾素治療後不久,病毒指標又恢復陽性,轉氨酶又再次升高。有些患者很苦惱,甚至喪失信心,而有的患者則認為干擾素無效,盲目相信庸醫的神話,從而放棄抗病毒治療。這種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那麼,對於復發者應該怎麼再治療?從臨床經驗上總結出幾種方沒:

  ①更換另一種亞型的干擾素:不同的干擾素存在不同的抗原性,因此換用不同的類型可望能避免因抗干擾素產生所致的療效降低。再使用另一種干擾素,一般認為復發時再治療有益,以3百萬單位、每周3次、共12個月為佳。

  ②加大干擾素的治療劑量:可從3百萬單位改成5百萬單位,每周3次,連續使用6?2個月。

  ③聯合其他抗病毒藥物治療:例如加用病毒唑,可使血清ALT水平及HCV桼NA滴度顯著下降。

  ④去鐵療法:慢性丙型肝炎對干擾素反應在很大程度上受肝內儲存鐵的影響。如果采取去鐵療法,可增加治療效果。

  有人認為,對無反應患者不需再治療。從他們自己的臨床資料統計,再采用同樣劑量及同樣療程,結果治療反應率僅為16%,組織學上看,再治療結束後,組織學無明顯改善。所以認為對無反應者再用干擾素治療作用不大。但我們反對這種意見,因為,即使經過干擾素再治療雖然病毒指標可能不一定陰轉,但肝纖維化指標則肯定好轉,換句話說,使用干擾素治療後,肝硬化的發生率較不使用者明顯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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