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治療是改善肝癌預後的最主要因素。早期肝癌應盡量采取手術切除。對不能切除的大肝癌亦可采用多模式的綜合治療。
(一)手術治療
肝癌的治療仍以手術切除為首選,早期切除是提高生存率的關鍵,腫瘤越小,五年生存率越高。
手術適應證為:
①診斷明確,估計病變局限於一葉或半肝者;
②無明顯黃疸、腹水或遠處轉移者;
③肝功能代償尚好,凝血酶時間不低於50%者;
④心、肝、腎功能耐受者。在肝功能正常者肝切除量不超過70%;中度肝硬化者不超過50%,或僅能作左半肝切除;嚴重肝硬化者不能作肝葉切除。手術和病理證實約80%以上肝癌合並肝硬化,公認以局部切除代替規則性肝葉切除無期效果相同,而術後肝功能紊亂減輕,手術死亡率亦降低。由於根治切除仍有相當高的復發率,故術後宜定期復查AFP及超聲顯象以監察復發。
由於根治切除術後隨訪密切,故常檢測到“亞臨床期”復發的小肝癌,乃以再手術為首選,第二次手術後五年生存率仍可達38.7%。肝移植術雖不失為治療肝癌的一種方法,國外報道較多,但在治療肝癌中的地位長期未得到證實,術後長期免疫抑制劑的應用,病人常死於復發。對發展中國家而方,由於供體來源及費問題近年仍難以推廣。
(二)姑息性外科治療
適於較大腫瘤或散在分布或靠近大血管區,或合並肝硬化限制而無法切除者,方法有肝動脈結扎和(或)肝動脈插管化療、冷凍、激光治療、微波治療,術中肝動脈栓塞治療或無水酒精瘤內注射等,有時可使腫瘤縮小,血清AFP下降,為二步切除提供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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