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研究結果發現,核苷(酸)類似物想要停下來,至少需要先獲得e抗原血清學轉換,這是因為相比單純病毒學轉陰的患者,獲得了e抗原血清學轉換的患者停藥後療效更穩定,前者停藥後幾乎百分百會復發,後者則有一定的持久應答的機會。不過,很遺憾,各類核苷(酸)類似物長期治療(2年-8年)後e抗原轉換率只有22%-31%,也就是說只有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核苷(酸)類似物治療者有可能考慮停藥。
其次,研究還發現,即使是獲得了e抗原轉換的患者,在停止了核苷(酸)類似物治療後大部分都還是會復發。實際上如果能獲得表面抗原清除,停藥後療效更穩定,不過核苷(酸)類似物的表面抗原清除率很低,更難以作為現實的停藥標准。不過研究提示,在停藥前核苷(酸)類似物鞏固治療的時間越長,停藥後復發的風險越小。 根據這些研究結果,國內外的指南對核苷(酸)類似物的停藥標准給出了比較明確的建議:核苷(酸)類似物停藥可以在獲得e抗原轉換,並且經過鞏固治療後予以考慮。鞏固治療的療程至少1年。隨著相關研究的數據積累,目前各指南對鞏固療程的建議不斷增加。2015年亞太肝病學會慢乙肝治療指南推薦在e抗原轉換後至少1年,最好是3年才考慮停藥;2015年中國慢乙肝防治指南的推薦則更為嚴格:核苷(酸)的總療程建議至少4年,在達到HBVDNA低於檢測下限、ALT復常、e抗原轉換後,再鞏固治療至少3年(每隔6個月復查1次)仍保持不變者,可考慮停藥,同時指南還強調進一步延長療程可減少復發。 顯然,單純核苷(酸)類似物想要停下來比較困難,停藥前要謹慎,多等等,多看看。不過,最近的研究提示,對於經核苷(酸)類似物治療後病毒學已轉陰,e抗原清除且表面抗原水平比較低的患者,換用或加用長效干擾素,能夠縮短療程,安全停藥。對於期望盡快停藥的患者可以考慮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