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肝癌是我國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據衛生部統計我國每年約13萬人死於肝癌,占全球肝癌死亡總數的40%.小肝癌切除僅使10%左右的肝癌患者受益,約90%病人被診斷為肝癌時已為中晚期,而喪失手術機會。本文重點介紹非手術治療現狀。
一、肝動脈插管化學栓塞(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 TACE)
TACE目前被用於以下三種情況:
(1) 肝癌手術切除前,以減少術後肝內轉移和復發;
(2) 肝髒移植前,等待供體肝髒期間以控制腫瘤進展。
(3)僅作為姑息治療。TACE具有通過肝動脈選擇性至腫瘤血管對腫瘤直接治療的優點,由於腫瘤的血供 80~85%來自於肝動脈,而肝實質細胞供血70~75%來自於門靜脈,25~30%來自於肝動脈,故TACE對正常肝細胞損傷較輕,通常認為 Child‘s A級和B級病人耐受性較好,而C級病人較差,據報道Child’s C級病人TACE相關性死亡率在80%以上。作者曾采用靛菁綠15分鐘排洩試驗(ICGR15)來評估病人的肝髒儲備功能,發現ICGR15≤20%對TACE治療耐受性較好,ICGR15>30%則較差。並將ICGR15具體量化,
提出(1) ICGR15≤20%可進行全量化學栓塞治療;
(2) 21%~20%應慎重選擇TACE治療,盡可能采用肝動脈段化學栓塞治療;
(3) ICGR15>30%應禁忌作TACE治療。國外學者認為門靜脈癌栓、腎功能衰竭和肝外轉移為TACE禁忌症,現在看來除腎功能衰竭外,另外兩個因素應酌情而定。
TACE化療藥物多選擇濃度依賴性藥物,如5-Fu,卡鉑(或順鉑)和阿霉素(表阿霉素)。絲裂霉素常置於碘化油或(超液態碘化油)配成乳劑經導管內注入。栓塞劑常用明膠海棉,碘化油或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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