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病毒性肝炎簡稱甲型肝炎,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一種急性傳染病 。臨床上表現為急性起病,有畏寒、發熱、食欲減退、惡心、疲乏、肝腫大及肝功 能異常。部分病例出現黃疸,無症狀感染病例較常見,一般不轉為慢性和病原攜帶狀態。
為應對可能發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衛生部組織專家對《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進行了第二次修訂。昨天,新方案正式印發。新方案不僅明確劃定了甲流高危病例、重症病例的范圍,同時調整了對輕症患者的用藥原則。
在治療方面,對輕症患者的用藥原則亦有所改變。方案提出,對於臨床症狀較輕且無合並症、病情趨於自限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可自愈的),無需積極應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相反,對於高危病例、重症病例應及時給予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如奧司他韋)治療。
高危病例:指患甲流後可能病情較重,病死率較高的人群。包括:年齡<5歲的兒童(年齡<2歲更易發生嚴重並發症);年齡≥65歲的老年人;妊娠婦女;伴有以下疾病或狀況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高血壓除外)、腎病、肝病、血液系統疾病、神經系統及神經肌肉疾病、代謝及內分泌系統疾病、免疫功能抑制 (包括應用免疫抑制劑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歲以下長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體生活於養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療養機構的人員。
重症病例:當確診或疑似病例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為重症病例:合並肺炎和(/或)低氧血症、呼吸衰竭。合並感染中毒性休克。合並多髒器功能不全或多髒器功能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