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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乙肝不可亂“干擾”

  乙型肝炎是種全世界都流行的病毒性傳染病,我國是高發區,病人和病毒攜帶者約有1.2億人之多。在治療慢性病毒性肝炎的眾多抗病毒藥物中,干擾素的療效比較確切,這是國際醫療界公認的事實。據報道,干擾素的有效率為25%-65%。

  干擾素本質上是一類具有高活性、多功能的誘生蛋白,它並不能直接殺死病毒,而是通過與細胞表面干擾素受體結合,使細胞產生抗病毒蛋白,從而抑制病毒的復制。同時干擾素還可增強自然殺傷細胞、巨噬細胞和t細胞的活力,從而起到免疫調節作用,增強身體抗病毒的能力。

  干擾素雖然對乙肝病毒有效,但也是有適應症的,並非對什麼樣的乙肝都能“干擾”,如用藥不當,還會加重病情,適得其反。

  下列情況可以考慮使用干擾素:

  1.慢性遷延性肝炎或慢性活動性肝炎,轉氨酶在150-200單位,應用干擾素可產生更多的抗病毒蛋白及多種免疫調節因子,能更好地發生應答反應,以清除乙肝病毒。

  2.所染乙肝病毒為野生株,未發生變異。

  3.血清游離鐵處於低水平,因為血清中的游離鐵可拮抗干擾素。

  4.肝活檢有活動性炎症病變,如碎屑樣壞死。

  5.無重疊感染丙肝、丁肝。

  6.病程較短。

  下列情況應用干擾素效果差、無效或有害:

  1.乙肝病毒攜帶者,干擾素無法發揮作用。

  2.乙肝病毒已發生變異,干擾素很難奏效。

  3.乙肝來自於垂直感染,如母嬰感染或父嬰感染。這類乙肝病毒多具免疫耐受、基因整合和基因變異的特點,干擾素對這類情況常常無可奈何。歐美的乙肝垂直感染只占6%,他們使用干擾素治乙肝效果明顯,而我國的乙肝80%為垂直感染而來,所以用進口的干擾素治療國人的乙肝往往療效平平,表現出明顯的“水土不服”。

  4.重型肝炎。因為重型肝炎,尤其是失代償性肝炎後肝硬化,應用干擾素後,有加重肝損害、導致病情惡化甚至使病人死亡的可能性。

  另外,干擾素一個完整的療程要半年至1年,需花費數萬元,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有可能需要使用兩個或多個療程,耗資巨大,一般收入者難以承受。因此,乙肝病人應用干擾素時要慎重,以免走入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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