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中對於同一類型的乙肝患者,雖然接受了同一種藥物的治療,但卻取得了不同的療效,有的得到了徹底的康復,有的患者的病情卻是反復發作。那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原因何在?肝病專家指出,乙肝抗病毒治療過程中有很多細節性問題需要處理,如果處理不好就會大大影響乙肝抗病毒治療效果。尤其是目前乙肝抗病毒治療的三大誤區,極易讓乙肝患者陷入“歧途”,從而導致久治不愈。
誤區一:抗病毒需要終身用藥
不少乙肝患者認為,乙肝和高血壓、糖尿病一樣,需要終身服藥。這種觀念是錯誤的。
抗病毒治療並非需要終身用藥。e抗原陽性的病人治療後,如果實現了“雙達標”,即血液中的HBV-DNA檢測不到,同時e抗原發生血清學轉換(e抗原消失、e抗體產生),即可每半年復查一次。連續兩次都達標,就可以考慮停藥。
誤區二:停藥越早越好
許多患者都知道,要和乙肝病毒打“持久戰”。
但對“戰役”究竟打多久,缺乏科學認識。有的患者抗病毒治療後幾個月病毒指標明顯好轉,便“見好就收”。有的患者用藥幾個月,病毒指標沒有達到預期轉陰目標,感覺沒效果就自行停治。停藥的前提是必須完成足夠的療程,達到預定的治療目標。實現“雙達標”後,一般至少應再治療1年,並定期復查。對於e抗原陰性的病人,按照我國的治療指南和國際上公認的觀點,基本療程應堅持兩年半。
誤區三:停藥標准“千篇一律”
不同患者由於病情不同,停藥時間不能一刀切。臨床資料顯示,轉氨酶2倍以上、HBv-DNA水平小於109的患者,容易實現停藥標准。這類患者通過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兩年內發生e抗原血清學轉換機會可達47%,進而實現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