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誤區二:停藥越早越好
許多患者都知道,要和乙肝病毒打“持久戰”。
但對“戰役”究竟打多久,缺乏科學認識。有的患者抗病毒治療後幾個月病毒指標明顯好轉,便“見好就收”。有的患者用藥幾個月,病毒指標沒有達到預期轉陰目標,感覺沒效果就自行停治。停藥的前提是必須完成足夠的療程,達到預定的治療目標。實現“雙達標”後,一般至少應再治療1年,並定期復查。對於e抗原陰性的病人,按照我國的治療指南和國際上公認的觀點,基本療程應堅持兩年半。
誤區三:停藥標准“千篇一律”
不同患者由於病情不同,停藥時間不能一刀切。臨床資料顯示,轉氨酶2倍以上、HBv-DNA水平小於109的患者,容易實現停藥標准。這類患者通過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兩年內發生e抗原血清學轉換機會可達47%,進而實現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