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載,在中醫學書中是沒有“肝癌”這個詞的。它相當於中醫學的“黃疸”、“臌脹”、“暴症”等疾病。《聖濟總錄》對黃疸有“心間煩悶,腹中有塊,痛如蟲咬,吐逆喘粗,此是血黃”的描述;唐代王焘《外治秘要》對“暴症”的描述為:“腹中有物堅如石,痛如刺,晝夜啼呼,不療之百日死。”肝癌四大主症為腹塊、肝痛、乏力、消瘦,一到惡性發作,治療就相當困難。
在現代醫學對癌症的治療中,人們也漸漸發現了食療作為輔助療法中不可或缺的一員,對整個治療都有很大的意義。但從中醫的角度來考慮,肝癌病人運用飲食療法,應遵循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著重均衡營養,注重扶正補虛
肝癌病人“內虛”是疾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因虛而致癌,因癌而致虛,虛中夾實,以虛為本。食療的目的是保證癌症病人有足夠的營養補充,提高機體的抗病能力,促進病人的康復,應以扶正補虛為總原則。故《內經》說:“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在扶正補虛的總則指導下,對癌症病人的食療應做到營養化、多樣化、均衡化。正如《內經》所雲:“五谷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失之偏頗,則有害無益。
熟谙性味歸屬,強調辨證施食
肝癌與其他疾病一樣,病人都有陰陽偏勝、寒熱虛實之不同。食物也有寒熱溫涼、辛甘苦酸鹹四氣五味之別。熱證宜寒涼,寒證宜溫熱;五味入口,各有所歸,甘入脾,辛入肺,鹹入腎,苦入心,酸入肝。辛味溫散,如生姜、蔥白;甘味和緩,如山藥、芡實、饴糖;淡味滲利,如冬瓜、薏苡仁;酸味收澀,如烏梅、山楂;鹹味軟堅,如海藻、昆布、牡蛎等。
臨床上,食療必須符合辨證施治原則,要因病而異,因人而異,不能千篇一律。如辨證為毒熱壅盛、邪火內熾之證,患者症見熱象,就不能投以溫熱性的食物補品,如桂圓、荔枝、鹿肉、人參、羊肉、狗肉、大蝦等,而應給予有清熱解毒作用的蔬菜、食品,如蕺菜(魚腥草)、馬齒苋、荠菜、鴨肉、蘆根、蘆筍等。又如病人手術後,脾胃虛弱而食少、腹脹、便溏,則應以健脾和胃的食物加以調補,如山藥、茯苓、蓮子、雞內金、麥芽等。再如放療期間或以後,由於熱毒傷陰,症見口干咽燥,舌苔光剝,脈細數,應多食甘寒養陰生津之品,如茅根汁、荸荠汁、梨汁等,而忌香燥、燴炙、辛辣、煙酒等刺激物。肺癌病人如見咳嗽、咳痰、痰中帶血等,屬陰虛痰熱內蘊,則應忌劫陰生痰的辛辣、魚腥發物,以及壅氣類食物;肝、胃、腹腔內各種惡性腫瘤並發腹脹、腹水時,宜多食淡滲利尿的食物,忌壅氣類食物,如芋艿、番薯、洋蔥、南瓜之類。總之,要注意辨證施食,合理食療。
選擇抗癌食品,要對症選擇
藥食同源,部分食品兼具食療抗癌作用,可有針對性地選擇應用。對消化系腫瘤有益的食物有韭菜、莼菜、卷心菜、墨菜、百合、刀豆等。其中刀豆味甘、性溫,具有溫中下氣、補腎健脾的功能,民間用其配丁香、柿蒂治療食管癌、胃癌、肝癌等;實驗已證實其對致癌病毒引起的小鼠移植性腫瘤有抑制作用。日常生活中的食物如大蒜、豆制品、綠茶、蘑菇等,也都是抗癌良藥,能夠起到肝癌預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