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長期臨床實踐證明,肝癌疼痛患者只要及時使用鎮痛藥,不僅可以有效鎮痛,而且可選擇鎮痛強度低的藥物及使用最小劑量。然而在臨床中治療肝癌疼痛的用藥中仍存在許多的認識誤區,如肝癌疼痛用藥的幾大誤區:
誤區一:能緩解部分疼痛即可
臨床上對肝癌患者疼痛進行鎮痛治療的目的是消除疼痛,提高肝癌患者的生活質量,讓肝癌患者在不痛的狀況下睡眠,這是對肝癌患者鎮痛治療的最低標准。理想的鎮痛治療目的是讓肝癌患者在不痛的狀況下休息、活動、工作,絕不能滿足於肝癌患者疼痛部分緩解,必須追求疼痛完全消除。
如果等到疼痛劇烈時使用鎮痛藥,患者就要遭受疼痛的折磨。如果長期得不到鎮痛治療,肝癌患者容易出現因疼痛導致的與神經病理性疼痛相關的交感神經功能紊亂,表現為痛覺過敏和異常疼痛等難治性疼痛,因此,不宜等到疼痛劇烈時使用鎮痛藥。
誤區二:阿片類藥只宜對晚期肝癌患者使用最大耐受量
臨床實踐證明阿片類鎮痛藥的用量有較大的個體差異,少數肝癌患者鎮痛治療需要高劑量,藥理實驗提示,阿片類鎮痛藥無封頂效應,只要疼痛加劇,就可增加阿片類藥的用量提高鎮痛治療的效果。
對於任何重度疼痛的患者,無論肝癌臨床分期早晚,預計生存時間長短,只要鎮痛治療需要,都應及時使用最大耐受量阿片類鎮痛藥,而不能僅對即將死亡的晚期肝癌患者使用最大耐受量。
誤區三:阿片類藥出現不良反應就停用
臨床實踐證明阿片類藥的不良反應除便秘外大多數是暫時性的,也是可以耐受的,因此,一見不良反應出現就立即停止使用阿片類藥的作法不可取。
誤區四:阿片類藥一旦使用就無法停用
在醫療實踐中只要肝癌患者疼痛病因得到控制,疼痛消除,隨時可以停用阿片類鎮痛藥。當嗎啡日用量為30~60mg時,突然停藥一般不會發生意外,對長期大量用藥的患者逐漸減量停藥也不會發生意外,逐漸減量停藥的具體做法為。
在最初的兩天內減量25%~50%繼後每兩天減量25%,直至日用量為30~60mg時停藥,在逐漸減量過程中,應觀察肝癌患者有無疼痛症狀出現,若出現疼痛症狀且評分大於4應進一步緩慢減量,避免停藥太快出現疼痛症狀及戒斷症狀。
誤區五:阿片類藥長期使用會產生精神依賴性
臨床實踐中發現,長期使用阿片類藥,尤其是采取口服或透皮方式給藥,肝癌患者出現精神依賴性(以往稱為成瘾)的危險性很小。中國醫學科學院孫燕院士在長達40多年肝癌診治過程中,只見到4例肝癌患者出現精神依賴性,而且平均每10年才見一次;並且,國外的研究報告稱,使用阿片類藥出現精神依賴性的危險性低於萬分之四(即4/11882),這足以說明肝癌患者使用阿片類藥導致精神依賴性的幾率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