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腎綜合征是肝硬化合並腹水後的嚴重並發症,在腹水病人的年發病率是8%。肝腎綜合征一詞最初用於涉及肝與腎的多種疾病,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美國腎病學家認為肝腎綜合證是肝硬化基礎上出現的腎衰竭。1996年,國際腹水協會確定了肝腎綜合征的診斷標准。
肝腎綜合征為發生於晚期肝病和門靜脈高壓病人的漸進性腎功能衰竭,血肌酐水平超過1.5mg/dl。
其特征為:腎小球濾過率顯著降低,沒有其他明確的致腎衰病因;內源性血管活性系統的激活;明顯的血液動力學異常。肝腎綜合征的發病機制至今還不完全清楚。其發生包括血液動力學異常,縮血管系統活性增加,舒張血管因子活性降低三個主要因素。
根據腎功能不全進展的方式和程度,肝腎綜合征分為1型和2型,其預後與治療有所不同。
1型肝腎綜合征:
① 嚴重而迅速進展的腎功能衰竭,血肌酐在二周內增高一倍。
② 病人通常有嚴重的肝衰竭。
③ 經常發生於嚴重的細菌感染、消化道出血及沒有擴容治療的大量放腹水之後。
④ 是預後最差的肝硬化並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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