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原因導致肝衰竭
1、各型病毒性肝炎
如甲、乙、丙、丁、戊型病毒性肝炎,也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肝炎病毒混合或重疊感染引起,急性肝衰竭的發病主要是強烈的免疫病理反應所致。
2、遺傳代謝障礙疾病
包括半乳糖血症、果糖失耐受、酪氨酸血症、Reye綜合征、新生兒血色病、肝豆狀核、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等,它們所致的急性肝衰竭絕大多數發生於嬰幼兒。
3、妊娠
妊娠偶可引起急性肝衰竭,在妊娠者中的發病率為0.008%。多見於妊娠後期3個月,均勻發生於妊娠第36周,初產婦占48%,半數病例有先兆子痫或子痫的臨床表現,14%為攣生妊娠婦女,發病原因尚未明確。
4、藥物
解熱鎮痛藥如撲熱息痛、安痛定、阿司匹林等;抗結核藥如雷米封、利福平等;其他如氟烷、甲基多巴、銻劑、砷劑、磺胺藥等。引起的急性肝衰竭幾乎與病毒性肝炎引起者一樣常見,大多發生於年齡在40歲以上者,可通過直接肝毒性和間接肝毒性兩種模式損害肝髒。藥物性肝損害在出現首見症狀後如繼續用藥,則發生急性肝衰竭的危險性明顯增加。
肝衰竭如何治療
目前肝衰竭的臨床治療尚無特異有效的治療手段,強調綜合治療,包括內科基礎治療、人工肝支持治療和肝髒移植治療三方面。
內科基礎治療原則: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針對不同病因采取相應的綜合治療,並積極防治各種並發症,為肝細胞的再生贏得時間。
人工肝支持治療:包括種類很多,目前臨床最為常用的是血漿置換,其原理是通過將肝衰竭患者血漿與新鮮血漿進行置換,達到清除有害物質,補充機體必需物質,改善內環境的作用,暫時替代衰竭肝髒部分功能,為肝細胞再生及肝功能恢復創造條件或等待機會進行肝移植。人工肝治療也是內科綜合治療的一部分,選擇適宜的適應症,配合血漿置換後內環境調整藥物的應用可以提升人工肝治療的價值,也可以為國家節省血緣。
肝移植治療:肝移植是內科-人工肝-肝移植綜合(一體化)治療肝衰竭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近年來除移植手術外排異藥物的應用經驗、術後抗病毒治療和預防腫瘤再發等均有重大學術進展,但由於肝源短缺、費用昂貴等問題受到一定限制。對於各種原因所致的中、晚期肝衰竭,經積極內科和人工肝治療仍呈不可逆轉的急性肝衰竭者應及早考慮肝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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