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身體健康的已婚育齡婦女均可使用避孕藥,但有下列情況時不宜使用。
(1)進入體內的避孕藥都在肝髒進行代謝,經腎髒排洩,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使用後,會增加肝、腎負擔,故這類病人不宜使用。
(2)避孕藥中的雌激素能使體內水、鈉潴留,可加重心髒負擔,因此,心髒病伴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
(3)少數婦女用藥後會使血壓升高,所以有高血壓的婦女不宜使用。
(4)少數人用藥後可使血糖輕度升高,隱性糖尿病變為顯性,故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
(5)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婦女,在沒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藥。
(6)乳房良性腫瘤、子宮肌瘤以及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對腫瘤產生不良影響。
(7)避孕藥中的雌激素可能會增加血液的凝固性,故過去或現在患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腦血栓、心肌梗塞、脈管炎等)者不能使用,以免加重病情。
(8)患慢性頭痛、特別是偏頭痛和血管性頭痛的婦女不宜使用,否則會加重症狀。
(9)長期使用避孕藥可使子宮內膜呈萎縮狀態,故過去月經過少者,最好不用。
(10)避孕藥可使乳汁分泌減少,並降低乳汁的質量,避孕藥還能進入乳汁,對哺乳兒產生不良影響,所以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11)年齡在40歲以上,吸煙的婦女在35歲以上者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