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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須治療的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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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約有1.2億人攜帶乙肝病毒,其中乙肝患者大約有3000萬。這個龐大的群體,使乙肝成了一個受到全社會關注的大問題。

  一些不法醫療機構正是看准了這個龐大的群體,以及乙肝患者和病毒攜帶者急於求治的心態,在媒體上大打“包轉陰”、“包治愈”的廣告,以致乙肝的治療出現了“不該治的瞎治,該治的又沒好好治”的混亂局面。

  不該治的別瞎治

  在我國,母嬰垂直傳播是乙肝病毒最主要的傳播途徑。由於嬰幼兒的免疫系統發育還不完善,誤以為外來的病毒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所以對它沒有識別和清除,於是病毒潛伏下來,與人類的肝細胞“和平共處、相安無事”。

 這類人,肝功能始終正常,也沒有任何不適症狀。這種情況根本不需要治療,過早、盲目地進行抗病毒治療,非但達不到治療目的,反而可能導致提前發病,甚至病情遷延發作,得不償失。

  何時進行抗病毒治療

  一些感染了乙肝病毒的人,由於免疫系統激活不徹底,造成了肝細胞的破壞,卻沒有把病毒清除掉,其結果就變成了慢性肝炎,臨床上的表現就是肝功能持續或反復的異常。這時,就是目前普遍認為的抗病毒治療的契機。

  這一時機具體是指,當慢性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攜帶者出現肝功能持續或反復的異常,主要是谷丙轉氨酶(ALT)升高到正常值上限的2倍以上時,就應該進行抗病毒治療。

  這是因為,在病情活動時,人體免疫系統處於和病毒斗爭最為活躍的狀態。這時,干擾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韋、恩替卡韋等抗病毒藥物與機體的“自衛活動”能起到“裡應外合”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取得抗病毒的療效。

  通俗地講,要決定您是否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首先需要完成以下3項檢查:①兩對半;②肝功能;③乙肝病毒DNA.對照3張化驗單的結果,需要抗病毒治療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乙肝病毒DNA>=105/毫升,谷丙轉氨酶(ALT)>=正常值的2倍。

  2.乙肝病毒DNA>=104拷貝/毫升,谷丙轉氨酶(ALT)>=正常值的2倍,e抗原(HBeAg)陰性。

  3.對部分肝功能正常但是病毒量較高(乙肝病毒DNA>=105拷貝/毫升)的慢性攜帶者,尤其是年齡>35歲時,可考慮進行肝活檢,若檢查發現存在中度或中度以上肝組織炎症或肝纖維化,則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

  4.已經出現明顯肝硬化表現的患者,不論是大三陽還是小三陽,不論谷丙轉氨酶是否升高,只要病毒量較高,都應考慮使用核苷類藥物抗病毒治療。

  值得注意的是,慢性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療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定期隨訪,不能自行隨意吃藥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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