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乙肝病毒攜帶者被“解禁”的消息不斷見諸媒體——
7月24日,《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公布:患有痢疾、傷寒、甲肝、戊肝等消化道傳染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唯獨未提乙肝。衛生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食品餐飲業終於向1.3億乙肝病毒攜帶者敞開大門。
7月30日,衛生部公布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草案)》明確規定:托幼機構不得拒絕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兒入園。該草案正在向社會征求意見,引來了各界普遍贊同。
近日,國家疾控中心免疫規劃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強透露,衛生部擬出台政策,將取消常規體檢(含入學、入托、就業、健康證申領等)中乙肝“兩對半”檢查,但推薦進行肝功能檢測。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表示,暫時尚沒有相關政策變化的意向。
專家觀點:取消檢測乙肝病毒指標
關於乙肝的種種新聞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中國工程院院士、中華醫學會肝病學分會名譽主任委員莊輝表態:“我同意在入托、入學和就業體檢中取消乙肝病毒指標的檢測。”並表示,因為保留了肝功能檢測,乙肝患者一般不會被漏檢漏診,也不會影響乙肝的發病監測。
中華醫學會肝病學分會主任委員、北京友誼醫院肝病中心主任賈繼東同樣持贊成態度:“一般接觸不會傳染乙肝,這是國內外專家的共識。”崔富強表示,沒有證據證明,在常規體檢中檢測出“攜帶乙肝病毒”,在入學、入托或就業中會影響僅與其有日常接觸者的健康。因此,企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等大可不必談“乙”色變,更沒有理由辭退或拒收乙肝病毒攜帶者。
我省多名肝病專家,對於取消乙肝檢查的消息,也紛紛拍手叫好。3年前一個患者的經歷,至今仍讓河南省醫學會肝病學分會主任委員、河南省人民醫院感染科主任尚佳感到心痛:24歲的李輝(化名)北大畢業後回鄭州工作,被一家it公司錄用後,因體檢查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而被辭退。傷心的李輝將這家公司告上法庭,並找到了尚佳為其作證。雖然尚佳一再強調李輝只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完全可以從事it行業,卻被公司以“遍地是人才,沒必要非招乙肝病毒攜帶者”為由駁回原告請求,最終敗訴。
歧視根源:乙肝傳播途徑被誤解
乙肝病毒攜帶者之所以遭歧視,與大眾對乙肝傳播途徑的誤解有著很大關系。
乙肝病毒主要經母嬰、輸血、破損的皮膚黏膜及性接觸傳播。母嬰傳播主要是在分娩時,嬰兒接觸母親的血液和體液傳播,我國約有40%的乙肝病毒攜帶者是經母嬰傳播的。經皮膚黏膜傳播主要發生於使用未經嚴格消毒的醫療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診療操作和手術,以及靜脈內濫用毒品等。其他如修足、文身、扎耳孔、醫護人員工作中的意外暴露、共用剃須刀和牙刷等也可傳播。與乙肝病毒攜帶者性接觸,特別是有多個性伴侶者,也可能被傳染。這些傳播途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有血液接觸或暴露。
尚佳說,日常工作或一般生活接觸,如在同一辦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計算機等辦公用品)、交談、握手、擁抱、同住一宿捨、同一餐桌用餐和共用廁所等無血液直接接觸的機會,所以不會傳染。因此,乙肝病毒攜帶者不會對同學和同事的健康構成威脅。
此外,家人之間密切接觸是否會傳播乙肝病毒,目前爭議較大。很多夫妻共同生活多年,並未造成乙肝病毒的傳播。為保險起見,如果家中發現有乙肝病毒攜帶者,建議其他家庭成員接種乙肝疫苗。
鄭大二附院副院長、肝病專家鄭鵬遠教授表示,2002年以後,衛生部規定為新生兒注射乙肝疫苗,目前,國家正在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40歲以下的成年人多數注射過乙肝疫苗的,即使沒有打乙肝疫苗,也是免疫健全的,90%~95%都能抵抗乙肝病毒,感染幾率非常低。“中國10個人,就有1個乙肝病毒攜帶者,要感染早就感染了。”
澄清誤解:“肝功能”必須查
在最近“取消乙肝體檢”的報道中,很多媒體犯了一個常識錯誤——即專家呼吁取消的是“乙肝兩對半”檢查,同時推薦“肝功能”檢查,並非取消所有的乙肝檢查。
所謂“乙肝兩對半”,又稱乙肝五項,包括表面抗原和表面抗體、e抗原和e抗體、核心抗原和核心抗體,其檢查意義在於:檢查是否感染乙肝病毒。然而,感染乙肝病毒後,3/4的人並不發病,稱為乙肝病毒攜帶者,另外1/4才是乙肝患者。如果僅查“乙肝兩對半”,對乙肝病毒攜帶者是不公平的。而“肝功能”,主要指轉氨酶和黃疸等,轉氨酶升高,多是乙肝患者進入發病期的標志,另外,飲酒、勞累等也會引起轉氨酶升高。如果檢測肝功能之後發現轉氨酶升高,可再去查乙肝兩對半,以此確定是不是乙肝患者。推薦“肝功能”檢查,是為了發現乙肝患者,“放過”未發病的乙肝病毒攜帶者。
鄭鵬遠認為,目前用人單位和學校都不讓處於炎症活動期的乙肝患者入選,其標志是肝功能異常,因此,檢查是否攜帶乙肝病毒就沒有必要,只需檢查肝功能即可。“需要提醒的是,取消乙肝兩對半檢查,是基於科學的基礎,而不僅僅是同情乙肝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