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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素與拉米夫定治療乙肝的有限性

  目前僅有的兩種抗病毒藥物干擾素和抗病毒核苷類似物並不能徹底清除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拉米夫定的副作用很少,有較寬的適應證范圍,但真正對拉米夫定有較好療效,且符合藥品經濟學原則的主要是病毒復制活躍伴有alt明顯升高的、處於肝髒炎症活動期的患者。alt長期正常的病毒攜帶者和病毒復制低下的輕型患者均非適應證。長期應用拉米夫定療效可以增加。但耐藥(主要是ymdd變異)人群也迅速增加,二者呈平行增長。停藥後病情可出現復發,甚至出現停藥後的加重。未出現耐藥者可以長期服藥以獲得更高的有效率,不宜隨意停藥。干擾素的療效同拉米夫定相比,hbv dna下降和alt復常率低於拉米夫定,hbeag血清轉換高於拉米夫定,停藥後hbeag血清轉換可繼續增加,並改善患者的長期預後,降低肝硬化和肝癌的發病率。干擾素停藥後的反跳也很常見,表現為alt的上升和hbv dna水平的增加,多數患者不予特殊處理可自動好轉並伴有病毒的再次清除。干擾素有非常明顯的不良反應。治療初期常見免疫功能激活所引起的肝細胞一過性損傷加重,一些病人因此而停藥。失代償肝硬化是干擾素使用的禁忌證,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也不適合干擾素治療,療效很差。總之,兩類抗病毒藥各有其適應證,應用恰當可期待較好的療效,非適應證患者使用則事倍功半,浪費資源,甚至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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