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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治療

  抗病毒治療的目的是:①抑制病毒復制,減少傳染性;②改善肝功能;③減輕肝組織病變;④提高生活質量;⑤減少或阻止肝硬化和原發性肝細胞癌的發生。

  (一)、抗病毒治療的一般適應證

  一般適應證包括:(1) HBV DNA ≥105 拷貝/m l (HBeAg 陰性者為≥104 拷貝/ml);(2) ALT≥ 2×ULN;如用干擾素治療,ALT 應≤10×ULN,血總膽紅素水平應<2×ULN;(3) 如ALT <2 ×ULN, 但肝組織學顯示Knodell HAI ≥4,或≥G2 炎症壞死。

  具有(1)並有(2) 或 (3) 的患者應進行抗病毒治療;對達不到上述治療標准者,應監測病情變化,如持續HBV DNA 陽性,且ALT 異常,也應考慮抗病毒治療。

  應注意排除由藥物、酒精和其他因素所致的ALT 升高,也應排除因應用降酶藥物後ALT 暫時性正常。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其AST 水平可高於ALT ,對此種患者可參考AST 水平。

  (二)、抗病毒治療應答

  治療應答包含多項內容,有多種分類方法。

  (一) 單項應答

  1.病毒學應答 (virological response) 指血清HBV DNA 檢測不到 (PCR 法) 或低於檢測下限,或較基線下降≥2 lo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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