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染乙肝病毒就診斷為乙肝。
感染乙肝病毒但檢測肝功能正常者,不能戴“乙型肝炎”的帽子,只能診斷為“乙肝病毒攜帶者”,包括只有表面抗原(HBsAg)陽性及大、小三陽在內。只有同時伴有谷丙轉氨酶(ALT)升高時,才能診斷為乙肝。乙肝病毒攜帶者(HBVC),因為臨床上沒有症狀,所以仍可照常學習、工作,因而有不少HBVC就不引起重視,或諱疾忌醫。有學者對多例HBVC作肝穿刺檢查,顯微鏡觀察發現在這些HBVC中,只有10%的肝細胞基本正常,而90%的攜帶者有不同程度的肝細胞炎症,少數攜帶者已有部分早期肝硬化表現。所以說,HBVC決不應輕視已感染乙肝病態的現狀,應該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
二、小三陽問題不大。
小三陽即表面抗原(HBsAg)、e抗體(抗-HBe)、核心抗體(抗-HBc)三項陽性。其來源有二,一是原來的大三陽患者經過治療好轉,乙肝病毒已不再復制。此類小三陽患者注意不要過度勞累、酗酒,不要服用熱性補品。保持病情穩定,就沒有大礙了。另一類小三陽患者,為病毒變異所致,進一步作乙肝病毒核酸(HBV-DNA)檢測為陽性,表明病毒在復制,如長期不予處理,可能向肝硬化發展。此類患者如果是孕婦,則多半會傳染給自己的下一代。
三、乙肝治療的目的是肝功能正常。
乙肝患者肝功能異常者治療時,應用五味子制劑(護肝片、聯苯雙酯類)、垂盆草或甘草制劑(強力寧、甘利欣)等,將ALT降至正常,就誤認為是痊愈了。不少患者在停藥後會出現反跳現象,因為ALT正常後,肝功能的炎症恢復要滯後一段時間,特別是病毒復制沒有得到抑制時,乙肝病毒往往容易反復異常波動,以致於急性乙肝變為慢性,甚至變為肝硬化,部分患者最後可發展成原發性肝癌。
現在認為,乙肝患者炎症活動期,ALT升高為正常的2-5倍時(100-300IU)應用抗病毒藥物療效最好。只有病毒不再復制,肝細胞病理變化才得以恢復,肝功能正常就可以鞏固,這才是治療乙肝的最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