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乙肝感染,肝功能正常者,不需要治療,應隨訪觀察,待轉氨酶(ALT)升高時應考慮治療。
2. 患者的轉氨酶大於正常值上限2倍的患者,而且持續升高(檢測至少間隔1個月)應考慮治療。
3. 患者的HBV DNA陽性,轉氨酶超過正常參考值上限2倍的患者應考慮治療。
4. 患者的轉氨酶(ALT指標)不斷升高(從正常或較低水平升高)或ALT大於正常參考值上限5倍的可能正發生病情加劇、重型肝炎或出現肝功能失代償。
因此,對這類患者應嚴密監測以及時治療,防止發生肝功能失代償。由於病情加劇後可能發生HBeAg自發血清轉換,隨後病情緩解,因此,如果沒有肝功能失代償的跡象(病史、肝髒組織學、血清膽紅素、白蛋白水平及血小板計數可以提示),可以推遲治療,先觀察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