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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As聯合化療藥物用於HCV感染肝癌患者,安全性如何?

  以往研究表明,抗病毒治療可改善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肝癌患者的肝功能結局。然而,由於與聚乙二醇干擾素+利巴韋林標准治療方案存在重疊毒性,該類患者人群並未同時給予化療和抗病毒治療。

  盡管直接抗病毒藥物(DAAs)之間可能存在藥物-藥物相互作用,但是並沒有關於抗腫瘤藥物的類似文獻。來自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安德森癌症中心的研究人員進行了一項前瞻性觀察研究,旨在評估同時接受DAAs與化療藥物治療的患者的安全性及具有臨床意義的藥物-藥物相互作用。

  研究中以不良事件發生率(按照AIDS量表2.0版本進行劃分)測定治療安全性。在整個抗病毒治療期間及治療後3個月監測不良事件的發生;使用目前的在線數據庫評估藥物-藥物相互作用;持續病毒學應答(SVR)定義為治療結束後12周檢測不到HCVRNA。研究使用成像、肝活檢或使用非侵入性纖維標志物診斷肝硬化。

  研究結果顯示:

  21例患者於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間接受DAAs聯合化療同時治療。其中,14人(67%)因病毒學原因,7人(33%)因癌症原因開始接受聯合治療。DAAs包括sofosbuvir(索非布韋)、ledipasvir(雷迪帕韋)、simeprevir(西米普韋)、daclatasvir(達卡他韋);

  研究中觀察到的不良事件是主要是全身相關症狀(12;57%;發熱、體重減輕、疲勞、流感樣症狀、肌痛;)、血液和胃腸道相關事件(均為7;33%);

  整體隊列的SVR率為95%(20/21)。

  研究人員總結稱,在密切監測藥物-藥物相互作用的情況下,可以聯合使用抗病毒治療與選擇性抗腫瘤藥物用於HCV感染肝癌患者。該治療干預方式或可預防HCV感染肝癌患者的化療管理中出現延誤。當然,人們仍需開展進一步的大型研究以評估其他DAAs與其他抗腫瘤藥物聯合使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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