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專家介紹,導致乙肝復發的根本原因是乙肝病毒繼續復制。此外,不規范停藥現象的普遍存在,使乙肝復發現狀更加嚴峻。成軍表示,一項針對患者依從性的調研結果顯示:63%的慢乙肝患者在口服抗病毒藥物過程中都曾經有過自行停藥的行為,停藥後,有57%的患者病情加重。
“與初治患者相比,乙肝復發患者再治療復雜性增加。”成軍說,首先,復發患者至少用過一種口服抗病毒藥物,有些患者已經產生耐藥,或耐藥風險較高,再治療時需要醫生根據以往病史給出個體化方案;其次,復發患者再治療時信心下降。
“定期檢測對正在治療和已經停藥的患者都很重要,可以使患者對病情做到心中有數,同時醫生可以有的放矢地給出治療方案。”徐小元對於不同乙肝患者給出了具體建議:“對於正在進行口服抗病毒治療的乙肝患者,應知曉不規范停藥可增加復發風險,比如年齡大於40歲的患者,乙肝病毒感染時間相對較長,如鞏固治療時間不夠,易在停藥後出現復發;對於E抗原陰性患者,停藥後復發率也相對較高。建議正在進行口服抗病毒治療的乙肝患者應堅持長期、規范治療,不要輕易停藥。”
乙肝復發建議抗病毒治療
專家介紹說,在治療慢性乙肝時,歐美國家多推薦長效干擾素,這是因為他們的基因決定了乙肝流行率不足1%,多是成年人間的平行傳播,而在中國,乙肝多母嬰傳播。且長效干擾素有適宜的特殊人群:年輕女性、E抗原陽性、轉氨酶高的、乙肝病毒感染時間相對較短、病毒較少的患者,經一年的長效干擾素治療後,有1/3的患者可以e抗原型轉換,會維持比較長的時間,但DNA轉陰的比例比不上口服抗病毒藥。所以,中國《核苷(酸)類藥物聯合治療慢性乙型肝炎專家建議》中,對曾經接受過口服抗病毒治療24周以上,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停藥後,病情再次復發的患者,建議再次進行口服抗病毒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