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醫學認為,癌症的病因90%是外因性的,遺傳在腫瘤的病因中所占的份量極小。除由多發性大腸息閉症演變而來的結腸癌,著色性干皮病演變成的皮膚癌等外,其它的癌症多被認為與遺傳因素無明確關系。對於那些有數人同時或先後患肝癌的家庭來說,也許足共同的生活條件所致,比如共同接觸了某種致癌物質的因素要比遺傳因素重要得多。換句話說,這不能稱為遺傳,這只能認為是一種家庭聚集傾向。在一個曾經發生過肝癌病人家庭中的成員,也許應該警惕此病。
肝癌何以有一種家庭聚集傾向呢?目前多數學者認為:
1、乙型肝炎病毒的垂直傳播。遭受乙肝病毒感染並成為長期病毒攜帶者的母親,在分娩時或分娩後時能將病毒傳染給新生兒。由於新生兒免疫功能尚未健全,不能有效地清除病毒而形成持續感染,以致發生慢性肝炎、肝硬化,最後演變為肝癌。
2、乙型肝炎病毒的水平傳播。肝炎病人的家庭成員接觸極為密切,如有一個感染乙肝病毒,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殃及其它人。
3、一家人之間飲食習慣、生活方式等也基本相同,大家接觸致癌因素的機會也基本相等。
肝癌不會遺傳,但為什麼一家人中常有多人患肝癌呢?
醫學界對此提出一種“兩次打擊理論”。其基本觀點是,任何癌症都是細胞的基因發生兩次突變的結果。散發的非家庭性癌症病人,這兩次變化都發生在出生之後。而有家庭傾向的癌症病人,在母親懷孕前,就已經受到致癌因素的攻擊。他們出生時體內的細胞己有一種容易發生癌的改變,出生後只要遭受一次致癌因素的打擊,就有可能發生癌症,因此患癌的機會比一般人要高。這就是有名的“兩次打擊理論”。
所以,已有肝癌病人的家庭,其它成員沒必要過多考慮肝癌遺傳性,更不要影響到子女的婚姻問題。不過,要注意以下幾點:
1、加強肝炎的預防。包括注意個人衛生:避免肝炎的病從口入;推廣接種乙肝疫苗,尤其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所生的新生兒更應接種乙肝疫苗。
2、注意飲食衛生。不吃霉變的食物,改善水源,不酗酒、不吸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