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隽教授是我國首批赴美訪問學者,師從世界肝移植之父、美國匹茲堡大學醫學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斯塔佐教授。他曾擔任美國得克薩斯大學西南醫療中心移植外科主任,是中國旅美臨床醫學專家中取得成就最高者之一。目前,他回國籌建北京大學器官移植中心,兼任了北京和睦家醫院首席專家。
晚期肝癌不要做肝移植
肝移植是器官移植手術中難度最大的一種,因此應該嚴格掌握。在英國,只有三家醫院被允許做肝移植手術;在美國也是如此,醫院要經過嚴格審批,醫生必須經過嚴格訓練並取得資歷證書,對醫生掌握適應症的要求非常嚴格。最近,從中國不少媒體報道中經常看到某某人得了肝癌,甚至是晚期肝癌,接受了肝移植。實際上,晚期肝癌不應該做肝移植,中國肝移植的適應症把握得不夠嚴格。
原則上,當各種急性或慢性肝病用其他內外科方法無法治愈,預計在短期(6~12個月)內無法避免死亡;肝髒病變所產生的症狀導致患者的生活質量下降均是肝移植的適應症。但是如果肝癌患者已經進入晚期,出現了轉移,是絕對不應該做肝移植的。在美國,即使病人有錢要求做,醫生也不能做。病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醫生很清楚,就是為病人勉強做了移植,也無法挽救其生命,放一個好肝進去,有時一個不行,還要再放一個,另外還需要大量的藥物,這些全都是浪費。病人白白花費了昂貴的手術費,醫療資源也被浪費,得不償失。
乙肝病人需要肝移植
如果說對晚期肝癌患者進行了肝移植,是“不該做的做了”,那麼對嚴重的慢性乙肝患者來說,就是“該做的沒有做”。
目前,還沒有能徹底根治乙肝的藥物,而醫學界很早就發現肝移植是個好方法。但這條路走起來也並不是一帆風順。美國器官移植協會在上世紀80年代曾發過一個通知,乙肝不要做肝移植。因為其復發率是100%,術後病人死亡率是30%。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大學、舊金山大學、匹茲堡大學、洛杉矶大學的醫學院經過10年的研究,發現了手術失敗的原因:病人血液裡還有很多乙肝病毒,它們會把移植的新肝感染。到了上世紀90年代初,專家們研究出一種方法,即通過檢測能把乙肝病毒是否活躍期分開,並且發現乙肝病毒不活躍時,進行肝移植,效果好;而乙肝病毒活躍時,要先進行藥物抗病毒治療,以控制病毒活躍復制,再做肝移植,效果也比以前大有改善。
此外,肝硬化、先天性代謝障礙性疾病、膽汁淤積性疾病等也都適合進行肝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