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肝病網 >> 肝部疾病 >> 乙肝 >> 乙肝治療 >> 抗乙肝病毒藥怎麼用.

抗乙肝病毒藥怎麼用.

  編輯同志:我是名乙肝患者,目前抗乙肝病毒的藥物很多,廣告今天說xx藥如何好,明天又說另種藥物更好,能否請專家具體介紹一下各種抗乙肝病毒藥物的利與弊?     寧夏李名

    編輯同志把李先生的問題轉給了我,我就在這裡詳細介紹一下幾種常用抗乙肝病毒藥物的合理應用。

    拉米夫定

    藥物特點商品名為賀普丁。拉米夫定能有效地抑制乙肝病毒的復制,降低血液和肝髒中的病毒量,促進HBeAg/抗HBe的血清轉換,阻止肝硬化的發展,拉米夫定可以降低肝功能失償和肝癌的發生率。
    合理應用

    1.盡管拉米夫定的毒副作用很少、很輕,但必須在有乙肝治療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下應用。治療期間要進行定期監測,一般每3~6個月檢測1次ALT、HBVDNA和HBeAg。要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停藥,不能自行隨意停藥。
    2.拉米夫定對慢性乙肝病毒攜帶者(HBeAg陽性但ALT水平正常的患者)療效不好,耐藥變異發生率高。
    3.拉米夫定是抑制而不是殺滅乙肝病毒,需要兩年至數年的長期使用。一般認為,如果治療後取得完全應答(轉氨酶復常,HBVDNA陰轉,出現HBeAg血清轉換),再繼續治療半年,如仍為完全應答,可以停藥。但是,按這個標准停藥,仍然有相當一部分會復發。何時停藥,要因人而異。我認為絕大多數患者不需要終生治療。
    4.長期使用此藥,可導致HBV對其敏感性降低,此種變化與乙肝病毒YMDD變異有關。隨著治療時間延長,對拉米夫定耐藥的變異株逐年增加,因此治療期間,每3~6月應檢查1次,出現不適時隨時檢查。如果出現YMDD變異,應及時改用其他抗病毒藥,如阿德福韋酯等。如在拉米夫定治療過程中出現肝功能失代償,不可突然停用,應與其他抗病毒藥聯合應用1~2個月後再停藥。

    阿德福韋酯

    藥物特點商品名為賀維力,適用於需長期用藥和已發生拉米夫定耐藥者。

    合理應用

    1.阿德福韋酯應當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應用。與其他核苷類藥物一樣,它適用於病毒活動復制並伴有血清轉氨酶(ALT或AST)持續升高或肝髒組織學活動性病變的慢性乙肝。治療期間應當定期監測肝功能、病毒學指標和血清標志物,至少每6個月1次。
    2.阿德福韋酯存在與劑量有關的腎毒性反應,所有患者在阿德福韋酯治療過程中都要監測腎功能。
    3.少數患者停止治療後可能發生肝炎的復發或惡化,復發多發生於停止治療後的12周內,多見於未發生血清轉換HBeAg的患者。因此,停止阿德福韋酯治療的患者,必須嚴密監測肝功能數月,必要時應恢復治療。
    4.目前,阿德福韋酯在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以及65歲以上老年人中的安全性和療效尚未明確,在妊娠婦女中的應用還沒有足夠的資料。
    5.阿德福韋酯是全世界第2種抗乙肝病毒藥,國內上市僅1年余,臨床應用阿德福韋酯的經驗遠沒有拉米夫定豐富,但是已經充分顯示其獨特的作用及其不可替代的價值。我用其治療40余名乙肝患者,幾乎都獲得了良好療效。

    恩替卡韋

    藥物特點商品名為博路定,Ⅱ期和Ⅲ期臨床研究表明,成人口服0.5mg/d能有效抑制乙肝病毒復制,療效優於拉米夫定;Ⅲ期臨床研究表明,對發生YMDD變異者將劑量提高到1.0mg/d能有效抑制乙肝病毒復制。
    合理應用

    1.適用於病毒復制活躍,ALT持續升高或肝髒組織學顯示有活動性病變的慢性成人乙肝的治療。
    2.恩替卡韋從腎髒排洩,腎功能不全時應根據肌酐清除率調整用藥劑量。
    3.抗乙肝病毒的核苷類似藥物存在交叉耐藥現象。
    4.少數患者停止治療後可能發生肝炎的復發或惡化。因此,停止恩替卡韋治療的患者,須嚴密監測肝功能數月。
    5.恩替卡韋對妊娠婦女影響的研究尚不充分,16歲以下兒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尚未建立,均不提倡使用本品。
    6.恩替卡韋是病情重、發展快的慢性肝炎和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療的藥物。

    聚乙二醇化干擾素

    藥物特點又稱長效干擾素,其所誘導的抗病毒活性可維持1周以上,且比單次注射普通干擾素的活性明顯增高。它應在腹部和大腿皮下注射,在上肢注射時生物利用度下降。

    干擾素的不良反應

    1.流感樣綜合征:表現為發熱、寒戰、頭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α-干擾素,或注射同時服用解熱鎮痛藥,以減輕流感樣症狀。隨療程進展,此類症狀可逐漸減輕或消失。
    2.一過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現為周圍血白細胞(中性粒細胞)和血小板減少。
    3.精神異常:可表現為抑郁、妄想症、重度焦慮等精神症狀。因此,使用干擾素前應評估患者的精神狀況,治療過程中也應密切觀察。
    4.誘導產生自身抗體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由抗甲狀腺抗體、抗核抗體和胰島素抗體等導致的疾病。這些疾病多數情況下無明顯臨床表現,但表現嚴重者應停藥,不過此種情況極為少見。
    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包括腎髒損害、心血管並發症、視網膜病變、聽力下降和間質性肺炎等,此時應停止干擾素治療。

    干擾素治療的禁忌症

    1.絕對禁忌症:包括妊娠、精神病史、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斷的酗酒或吸毒、未經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償期肝硬化、有症狀的心髒病、治療前中性粒細胞計數<1.0×109/L和治療前血小板計數<50×109/L者。
    2.相對禁忌症:包括甲狀腺疾病、視網膜病、銀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壓、總膽紅素>51μmol/L,特別是以間接膽紅素為主者。

    監測和隨訪治療前應完善各種相關檢查並排除妊娠。

    1.開始治療後的第1個月,應每1~2周檢查1次血常規,以後每月檢查1次,直至治療結束。
    2.項目檢查生化指標,包括ALT、AST等,治療開始後每月1次,連續3次,以後隨病情改善可每3個月1次。
    3.檢查病毒學標志,治療開始後每3個月檢測1次病毒指標。
    4.其他檢查,每3個月檢測1次甲狀腺功能、血糖和尿常規等指標。如治療前就已存在甲狀腺功能異常者,最好先用藥物控制甲狀腺功能異常,然後再開始干擾素治療,同時應每月檢查甲狀腺功能;治療前已患糖尿病者,也應先用藥物控制糖尿病,然後再開始干擾素治療。
    5.定期評估精神狀態,尤其是對出現明顯抑郁症和有自殺傾向的患者,應立即停藥並密切監護。

Copyright © 環球肝病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