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乙肝患者較多,乙肝的治療收到社會普遍的關注。市場上治療乙肝的藥物品種繁多,這不禁讓乙肝患者陷入了選藥的盲區,甚至醫療人員也對於乙肝藥物的選擇存在一些迷茫。乙肝盲目用藥危害是非常巨大的,乙肝用藥治療一定要科學合理。
乙肝用藥不規范產生耐藥
產生耐藥的原因多種多樣,一是由於乙肝病毒自我生存的需要,在機體免疫功能或抗病毒藥物的強大壓力下,使原有的免疫力,抗病毒藥物等失去作用;二是患者在服藥過程中不規范用藥,對於病毒自身的抗藥性無法避免,但是,是患者用藥不規范的話,則可以避免!
首先,很多患者在用藥上存在著見好就收、吃吃停停的情況,這給進行抗病毒治療和掌握耐藥性的發生帶來困難。
其次,不必要的治療也加大了耐藥的產生,醫療過程當中存在的不少濫用抗HBV藥物的情況造成耐藥。
第三,因為經濟方面的問題,在初治時沒有選擇耐藥發生率低的藥物,這給後續治療帶來阻礙。
避免耐藥預防是關鍵
1、抗病毒治療選擇好時機。對於免疫耐受期或非活動期的乙肝病毒感染者,尤其是年輕患者,如果肝功能正常,一般不建議進行抗病毒治療。此時強行治療容易引發耐藥,治療效果並不好。
2、避免單藥之間的轉換。目前在中國上市的核苷(酸)類似物共有四種,除了阿德福韋外,拉米夫定、恩替卡韋、替比夫定這三種藥物都擁有相同的耐藥位點。不少患者抗病毒治療一段時間後,因為害怕耐藥會自行換藥。這種單藥之間的“自由轉會”,容易導致乙肝病毒短時間內快速熟悉此類藥物的攻擊位點,提前在關鍵耐藥位點發生變異,最終導致臨床耐藥發生
3、遵醫囑用藥。抗病毒期間,患者要嚴格按醫囑、足量服藥。大量臨床實驗數據分析表明,超過30%的HBV、DNA水平反彈都是由患者不聽醫囑造成。在任何情況下,逐步減量的用藥方案都是錯誤的,將顯著提高耐藥風險。
4、24周監測HBV、DNA水平。臨床試驗數據表明,HBV、DNA水平是預測耐藥發生率的重要指標。因此,乙肝患者在抗病毒治療過程中要堅持定期監測,尤其是在半年(24周)這個關鍵時間節點。乙肝治療是一項長期堅持的過程,乙肝用藥一定要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乙肝患者用藥過程中應當在醫生知道下進行,不可盲目用藥,以免導致耐藥性的發生。
乙肝用藥時還應當避開幾個誤區:
亂用偏方。亂用偏方的現象十分普遍,不少患者輕信“偏方治大病”的說法,找一些所謂的中醫“大師”,開出的處方,沒有經過審核,其中往往含有不少肝毒性藥物,用上一段時間後,藥物性肝損害隨即發生,使病情加重。為了慎重起見,偏方不應隨便使用。專家提醒:乙肝病理過程十分復雜,表現各異,治療應個體化,企求用一種“靈丹妙藥”“包治百病”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
不該用藥時,卻用了藥。乙肝患者中的80%左右,都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尤其是兒童和少年,處於免疫耐受階段,此時對於各種治療無應答,各種治療用藥都起不到理想的效果,此時大量用藥治療,不僅浪費錢財,還會打破機體免疫沉默狀態,使得肝功出現異常,有時這種異常反反復復,纏綿難愈。
該用藥時,用錯了藥。不少乙肝患者肝功異常,轉氨酶升高,本應是抗病毒治療的時機,應該使用合適的抗病毒藥物,但是卻使用起抗肝纖維化藥物,使得肝功異常加重。肝硬化腹水,應該加強利尿,補充白蛋白,但是卻用上干擾素等抗病毒藥物,致使肝功進一步惡化。
藥物劑量過大。中藥治療乙肝非常普遍,一些中藥處方,個別藥味劑量過大,超過國家藥典規定的幾倍,例如川楝子用量達到20克,山豆根達到30克。這些中藥超量使用,對於肝髒損害明顯,因為使用中藥劑量過大,造成藥物性肝損害的患者並不少見。對於兒童患者,劑量一定要把握准確,使用任何藥物治療,都需要根據公斤體重數,換算正確的治療劑量。
藥物劑量過小。干擾素治療乙肝的合適劑量是300萬~600萬單位/隔日,出於對干擾素不良反應的擔憂,不少患者使用的劑量偏小,而300萬單位/隔日以下的劑量,往往起不到治療效果,反而會贻誤病情,甚至產生耐藥性。
用藥過多、過雜。治療用藥需要少而精,並非藥吃得越多,病情就恢復得越早,不少乙肝患者用藥過多、過雜,例如同時口服和注射多種降酶藥,一旦停藥,病情容易出現“反彈”;有的患者在住院期間使用的藥物多達20余種,加上口服的中藥復方,藥味更多,出現藥物不良反應和藥物拮抗作用的機會大大增加。
用藥時斷時續,不連貫。想起來就吃藥,想不起來就斷藥;工作一忙,就忘吃藥了;一出差,又忘吃藥了,這些問題時有發生,這種時斷時續的吃藥,不能保證藥物在血液中恆定和有效的濃度,達不到控制疾病發展的目的。
用藥療程不足。乙肝的抗病毒治療需要時間較長,一個療程至少需要半年至一年時間,其中干擾素療程至少為半年,拉米夫定一年以上時間,如果療程太短,根本起不到抑制病毒的作用。抗肝纖維化的療程同樣需要漫長時間,例如使用復方丹參制劑、復方蟲草制劑等等,都需要一年以上時間,短期使用,起不起軟化肝髒,降解肝髒纖維組織的目的。
突然停藥。治療乙肝的方案一經確立,應該認真堅持,不能突然停藥,療程完成後,應在醫師指導下逐步停藥,不能在療程過程中擅自停藥,否則病情會有復發和“反彈”,這方面的典型事例就是拉米夫定,不少患者在使用拉米夫定過程中,不到療程時間,或是不到停藥標准,就擅自停藥,致使病情反復,有的病情突然加劇。
用藥當停不停。一旦藥物達到預期療效後,應該逐漸減量,直到徹底終止,避免產生藥物的依賴性和蓄積中毒現象。例如降酶藥物聯苯雙酯等,本身並無抗病毒和保護肝細胞膜的作用,只起單純降低轉氨酶的作用,只有輔助性治療作用,待肝功復常後,應該逐漸減量,及時停藥,長期使用,容易產生耐藥和掩蓋病情。乙肝的治療方案一經確立,應該堅持下去,定期隨訪,監測病情發展,不能半途擅自停藥或加藥、換藥,隨意換藥容易使治療復雜化,出了問題難以找到原因和處理辦法。
小兒用成人藥。拉米夫定是不能用於兒童的抗病毒藥物,對12歲以下的小孩一定要禁用,各種嘗試性的治療都可能招致嚴重的後果。其他核苷類抗病毒藥物,以及膦甲酸、阿糖腺苷等藥物也不適合兒童使用。
乙肝治療一定要把好藥品這一關,乙肝用藥不恰當不僅不能讓病情康復,反而會導致病情的反反復復,甚至誘發乙肝惡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