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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乙肝”抗病毒不是越早越好

  毫無疑問,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必須實施抗病毒治療,但是近年來在抗病毒治療問題上我們可能走向另一個極端,即治療過早或過於積極。

  有三種情況宜慎重考慮抗病毒治療的時機,以下分別介紹:

  免疫耐受期患者

  患者處於免疫耐受期(轉氨酶正常),針對乙肝病毒的免疫能力還沒有激活,此時匆忙使用任何抗病毒藥物有害無益。比如,徒勞地接受藥物帶來的副作用;誘發對核苷類藥物的耐藥;浪費金錢。不少年輕患者被確診為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卻被醫生告知“不需要治療”。其實不是不需要治療,而是“當前不需要治療,將來可能需要治療”。

  這類患者需要注意四點:

  第一,耐心等待和觀察克服對乙肝的恐懼心理,不要做無意義甚至是有害的事情;

  第二,定期檢查,尤其是肝功能檢查最好每1~2個月檢查一次,盡早發現轉氨酶的異常;

  第三,等待和觀察的時間因人而異家族中有肝硬化或有肝癌患者,即使轉氨酶持續正常,還是要盡早開始抗病毒。如果年齡大於40歲,乙肝病毒DNA含量超過每毫升104拷貝,無論轉氨酶水平多少,都要開始抗病毒治療;

  第四,通過肝活檢決定是否治療如果肝組織已經有明顯的炎症反應,就不考慮轉氨酶是否正常,應該抗病毒治療。

  免疫激活期患者

  免疫激活期一般發生在25歲左右,持續3~5年,其中有部分患者自動清除了體內病毒。每年約有2%的患者發生表面抗原的自發清除,實際上就是自愈。過早抗病毒治療帶來的主要後果是掩蓋了可能已經發生的自身免疫清除過程,對那些使用核苷類藥物治療後效果太好的患者很難決策是否和何時可以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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