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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肝炎的治療原則

  肝病專家介紹,藥物性肝炎是指由於藥物或其代謝產物引起的肝髒損害,可以發生在以往沒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來就有嚴重疾病的病人,本病發病率逐漸增高,藥物性肝炎的治療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慢性肝炎患者中有25%~65%有藥物性肝炎傾向,其中以老年人為多見。那麼,藥物性肝炎的治療原則是什麼呢?

  用藥指導

  目前至少有600多種藥物可引起藥肝,其表現與人類各種肝病的表現相同,可以表現為肝細胞壞死、膽汁瘀積、細胞內微脂滴沉積或慢性肝炎、肝硬化等。

藥物性肝炎的治療原則

  專家指出,針對藥物性肝炎的治療,最重要的是停用和防止重新給予引起肝損傷的藥物、屬於同一生化家族的藥物,避免同時使用多種藥物,特別是應謹慎使用那些因對藥物代謝酶有誘導或抑制作用而具有相互作用的藥物,如CYP450抑制劑西咪替丁、酮康唑和誘導劑利福平、巴比妥酸鹽、苯妥英、地塞米松、奧美拉唑等。對營養不良和對藥物解毒能力下降的患者和嗜酒的患者應控制給藥。

  治療藥物性肝病的藥物有抗氧化劑、保護性物質的前體(如谷胱甘肽)、阻止損傷發生過程的干預劑或膜損傷的修復劑。N-乙酰半胱氨酸對撲熱息痛過量的患者有特殊療效,可解毒已形成的反應性代謝物,10小時內給藥可獲最大的保護性效果。重症患者導致肝功能衰竭、重度膽汁淤積和慢性肝損傷進展到肝硬化時,可考慮人工肝支持和作肝移植。

  藥物性肝炎治療原則如下:

  1、立即停用有關或可疑肝損害的藥物;

  2、臥床休息,配合飲食療法(同病毒性肝炎的飲食),給予維生素B族及維生素C;

  3、深度黃疸應靜滴葡萄糖、維生素C,靜滴中藥茵栀黃,維持電解質平衡;

  4、根據藥物情況給予相應的解毒劑;

  5、明顯膽淤者可試予強的松治療;

  6、並發暴發性肝衰竭,應按暴發性肝炎的原則處理,可采用人工肝或人工腎清除藥物,並應用特殊解毒劑;撲熱息痛引起肝壞死,可用N-乙酸半胱氨酸解毒。

  通過以上對藥物性肝炎的治療的介紹,希望能對廣大肝病患者一定的提醒和指導作用,根據情況調整自己的用藥,以便更好的在對抗肝病的路上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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