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肝病網 >> 肝部疾病 >> 乙肝 >> 關於乙肝 >> 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療的選擇

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療的選擇

    廣州第一軍醫大學南方醫院 駱抗先

  近年對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抗病毒治療已有很大的發展,α干擾素(ifn-α)的應用已較有經驗;一些核苷類似物已進入臨床應用。

  然而,如對病例不加選擇,ifn-α的完全效應率迄今仍未能突破50%。核苷類似物中拉米夫定已廣泛應用,解決了ifn-α未能解決的一些問題,但也存在ifn-α不存在的另一些問題。新的核苷類似物還在繼續開發,可能會出現更有效的藥物。

  當前似應檢討這兩類藥物的性能,了解其差異,准確選擇並合理使用,使之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可能對大多數慢性乙型肝炎獲得完全治療效應。

    認識兩者的差異

    (一)治療機制的差異 ifn-α有抗病毒和激發免疫兩方的作用。ifn-α治療要使病情持久緩解,必須依靠其抗病毒效應和免疫調節兩方面的作用。如病人對hbv的免疫應答低下,ifn-α治療僅能短暫抑制hbv復制。

  拉米夫定通過抑制hbv dnap而抑制病毒復制,作用迅速,1~2周內血清病毒可下降至基礎水平的約10%,但抑制作用是可逆的,撤去藥物後hbv dna又可逐漸回升,低於或相當於基礎水平。基礎病毒水平較低的病人較有可能在1年內獲得完全效應。

  ifn-α和拉米夫定都不能清除cccdna,停藥後可以再現復制,也都不能清除整合的病理基因,難以使其表達的hbsag消失。ifn-α須激發病人充分免疫,才可能長期抑制病毒復制,cccdna和整合病毒終將自然消失,治療效應才是持久的。拉米夫定須長期用藥,抑制病毒復制直至耗竭cccdna庫,才可以獲得持久效應。

  (二)治療效應的差異 ifn-α對所有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完全效應僅約40%,如按一些預測指標選擇適應的病例,可以提高療效。

  完全效應的病人可能在3個月內hbeag轉換,血清hbv dna(斑點雜交)不能檢出,6個月的療效極大多數結果穩定。hbeag陰性的變異株感染者治療結束時效應率近似,但國外報告易復發,須延長療程至1年。肝組織學須在療程結束後有所好轉,停藥後的長期隨訪中才會有明顯進步。

  拉米夫定抑制病毒迅速,因而臨床症狀恢復較好,多數病人的alt可在2~3個月內復常。肝組織學在不很長的治療後,甚至不是完全效應者也可有所好轉;完全效應者可有明顯進步。

  抑制病毒的初始反京戲較迅速,但停藥後病毒常再現,最終抑制的程度似不及ifn-α。

  拉米夫定並不阻斷病毒蛋白的轉譯,只是在長期治療、復制病毒已被清除或已抑制至極低水平(如10000拷貝/ml以下),才可能發生血清hbeag轉換。

  (三)不良反應的差異 ifn-α始用時較普遍有發熱反應,治療期間多有疲乏,食欲略差,較重要的是有近1/3的病人發生白細胞及/或血小板減少,偶爾還可出現自身免疫症狀或精神壓抑症狀,但通用的劑量和療程一般者能耐受。

  ifn-α治療期間激發免疫應答,alt可能提高,肝內炎症常更明顯,可使較重的代償性肝病失代償。

  ifn-α治療2~3個月後可產生中和抗體而降低效應,但發生率較低,在1%~7%范圍。

  拉米夫定不良反應很少,代償性肝病病人都可應用,但在應用半年後即可產生耐藥性,每年至少以15%的發生率遞增。

Copyright © 環球肝病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