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血液化驗檢查中,如果發現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就說明已經感染了乙肝病毒。患上乙肝後,無論是病人還是病人家屬,都迫切想知道怎樣治好乙肝,而且大多數人認為必須把“兩對半”全部轉陰。但這種觀點是非常不符合目前乙肝治療實際情況的。
不可否認,社會上的確存在著“乙肝歧視”現象。一些人聽說誰感染了乙肝病毒,先是感到驚訝,而後便產生“可別把病毒傳染給我”的擔心。因此,他們視乙肝病人為“瘟疫”,惟恐躲避不及殃及自己。其實,乙肝並不象人們想象的那麼可怕。“乙肝歧視”現象的產生與人們不能夠正確認識乙肝有直接的關系。那麼,如何正確認識乙肝呢?
首先說乙肝病毒感染是有其傳播途徑的,乙肝病毒主要經血和血制品、母嬰傳播、破損的皮膚和粘膜及性接觸傳播。母嬰傳播是在妊娠28周後到生後7足天時期(這一時期在醫學上稱為圍生[產]期)傳播的主要方式,多為在分娩時接觸乙肝病毒陽性母親的血液和體液傳播。經皮膚和粘膜傳播主要發生於使用未經嚴格消毒的醫療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診療操作和手術,以及靜脈內濫用毒品等。其他如修足、紋身、扎耳環孔、醫務人員工作中的意外暴露、共用剃須刀和牙刷等也可傳播。與HBV 陽性者性接觸,特別是有多個性伴侶者,其感染HBV 的危險性明顯增高。
由於我國對獻血員實施嚴格的HBsAg 篩查,經輸血或血液制品引起的HBV 感染已較少發生。
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觸,如同一辦公室工作 (包括共用計算機等辦公用品)、握手、擁抱、同住一宿捨、同一餐廳用餐和共用廁所等無血液暴露的接觸,一般不會傳染乙肝病毒。經吸血昆蟲 (蚊、臭蟲等) 傳播未被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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