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比夫定引起CK升高是較常見的,有時還會引起肌病。
除了替比夫定外,其他抗HBV核苷(酸)類藥物也可能導致CK升高與肌病。拉米夫定治療104周,累積1~4級CK升高的百分比為42%,累積3~4級CK升高(≥7×ULN)的百分比為4.4%[1,2]。阿德福韋酯治療第1年累積3~4級CK升高(>4×ULN)的百分比為22%。盡管在恩替卡韋GLOBE研究中未對CK進行觀察,但有其他研究觀察到恩替卡韋治療12周即有14.3%的患者CK升高>正常值上限。替諾福韋治療48周累積3~4級CK升高(≥10×ULN)的百分比為2%。但這4種抗HBV藥物導致的CK升高發生率均低於替比夫定。
治療過程中出現CK升高,如果CK<5ULN,且患者沒有明顯的肌肉症狀,則不必停藥。這是因為CK在血清中的半衰期較短,如果沒有明顯的肌肉損傷,導致CK從肌細胞中持續漏出,很快就會在血清中消失。若發現CK升高至正常值上限5倍以上應加強監測,並注意患者的肌肉症狀。
若CK升高至正常值上限5倍以上,並同時伴有肌痛者;或沒有肌肉症狀但CK持續升高至正常值上限5倍以上3個月不能恢復或進行性升高者應考慮肌病的可能,進行肌紅蛋白、腎功能、肝功能、乳酸、尿常規和血氣分析等實驗室檢查,有條件者應盡量進行肌電圖和肌肉活檢的檢查。如果確有證據表明患者發生肌病,應停用替諾福韋,改變抗病毒的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