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治療原則
1、肝性腦病病人的膳食治療原則是控制總能量和蛋白質,減少體內代謝產氨。能量供應應適當控制,每日供給6.7MJ(1600kcal)為宜。飲食應以碳水化合物為主,應占總能量的75%。昏迷不能進食時,若無食道靜脈曲張者,亦可用胃管供給營養素,當有食道靜脈曲張者,應采用靜脈滴注20%葡萄糖生理鹽水或滴注高滲50%葡萄糖液(可加入維生素C和能量合劑),以維持熱能需要。
2、對於昏迷患者每日蛋白質供給量控制在0.5g/kg/人左右,以後每隔2~3d調整一次供給量,但最大限量不超過1g/kg/人。若有血氨增加同時又有神經系統症狀者,在2~3d內不宜給予動物蛋白質,以後從0.2~0.3g/kg/人開始供給,每隔2~3d調整一次。對患有腎功能不全或肝腎綜合症的患者,應嚴格限制蛋白質的攝入量,特別是動物性蛋白。
3、膳食中脂肪量以每日30~40g為宜,為防止供給熱能不足,可采用脂肪乳化劑,既可提高能量,同時也可預防腹瀉。
4、維生素供給應充足,尤其是維生素C的供給量應更多一些,以利解毒。低蛋白飲食常會導致鈣、鐵、維生素B2、維生素K等缺乏,應在飲食之外予以補充。研究表明肝衰竭時腦中銅、鋅降低,可能為肝昏迷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膳食治療中應注意鋅、銅的補充。
5、水和鹽的供給視有無腹水和水腫而定,若伴有腹水或水腫者,應給予低鹽或無鹽飲食,並需限制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