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霍山就血透病人感染丙肝病毒進行調查的安徽省衛生監督所傳染病監督處副主任、醫學碩士馬志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就丙肝傳播途徑、診斷標准等相關問題作了解釋。
馬志鑫表示,首先,丙肝抗體陽性者,在沒有進行相關檢查證實其肝功能有損害之前,不能說抗體陽性就是丙肝病人。其次,從丙肝診斷來說,我們國家是有嚴格標准的,即必須符合下列4個條件:一是有輸血史、手術史等流行病學史的,曾與丙肝患者有過性接觸的;二是有臨床症狀的,症狀體征有明顯乏力,食欲不振,肝觸痛、肝腫大的;三是血清轉氨酶增高,膽紅素增高;四是血清丙型肝炎病毒抗體(抗HCV)陽性,病毒RNA陽性。以上4個方面條件同時具備的還需做進一步檢查,方可確診。
在丙肝的傳播途徑方面,馬志鑫指出,丙型肝炎的傳播途徑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一是經血傳播。這是目前所知最主要的傳播途徑。輸血、血制品(如血液成分、白蛋白、丙種球蛋白等)可能感染丙肝病毒;透析、采血漿和輸血細胞也可感染丙肝病毒。還有損傷性美容手術如文眉、穿耳眼等也有感染病毒的報告。二是母嬰傳播。感染丙肝的母親經胎盤垂直傳播及產時、產後感染嬰兒,丙肝病毒母嬰傳播的時機主要在出生或哺乳期。三是性接觸傳播。性接觸也是丙肝病毒的傳播途徑,與丙肝病毒感染者發生性行為感染丙肝的危險性較高。四是日常生活密切接觸傳播。家庭內密切接觸也可導致丙肝傳播,如共用剃須刀、牙刷等。
馬志鑫表示,相對於甲肝、乙肝,丙肝較為“年輕”,還沒有疫苗。但是,丙肝是可防可治的,公眾也不必感到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