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攜帶者首獲食衛健康證
核心提示:中國大部分乙肝病毒攜帶者是通過母嬰傳播傳染的,遭到歧視很無辜,首張健康證是社會認知進步的表現。因為沒有先例,所以辦證過程有些曲折。浙江省衛生廳表示,該省關於《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一項配套文件將在近日出台。
系浙大畢業生將赴上海讀研 因無先例,雷闖曾未被允許辦證
中國大部分乙肝病毒攜帶者是通過母嬰傳播傳染的,遭到歧視很無辜,首張健康證是社會認知進步的表現。
因為沒有先例,所以辦證過程有些曲折。浙江省衛生廳表示,該省關於《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一項配套文件將在近日出台。(東方早報記者 陸玫)
我國1.2億名乙肝病毒攜帶者無法涉足食品業的狀況或將改寫——昨天,22歲的浙江大學應屆畢業生雷闖領到了衛生部門的食品衛生類健康證明。據了解,這是國內首張乙肝病毒攜帶者的食品衛生類健康證明。
“體檢結果顯示,他沒有甲肝、戊肝等傳染性疾病,只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我們已按規定頒發食品衛生類健康證明。”昨天,杭州西湖區衛生局副局長江曉生告訴早報記者。據了解,健康證明不能全國通用,需要年檢。今天將前往上海交通大學讀研的雷闖表示:“到上海後,我會繼續向衛生部門申辦食品衛生類健康證明,以推進《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在各地的落實。”
昨天,浙江省衛生廳衛生監督局辦公室主任倪勝表示,浙江關於《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一項配套文件將在近日出台。
辦證過程一波三折
按舊的《食品衛生法》及《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乙肝病毒攜帶者無法獲得食品類健康證。7月20日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3條,將“病毒性肝炎”界定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未包括乙肝。
“政策的修改,一定是建立在大量科學分析基礎上的。乙肝病毒只經母嬰、血液、性行為3種途徑傳播,與攜帶者日常接觸不會傳染。”昨天,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副理事長王钊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雖然我不從事食品業,但想不想辦健康證明是我的自由。”8月17日,為驗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在杭州是否得以實施”,雷闖來到西湖區靈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求辦理從事食品業健康證明。21日,他因有“乙肝大三陽”而未被允許辦理。之後,雷闖反映到區衛生局,得到的回復是“經咨詢區、市疾控中心及衛生監督處,目前尚未接到關於乙肝‘大三陽’是否可辦健康證的通知,未能明確可辦健康證明”。8月24日,雷闖把申請過程整理成書面材料,反映至浙江省衛生廳。
經多次溝通後,雷闖接到西湖區衛生局通知,要其再次體檢,如通過可獲從事食品行業的健康證明。
“因為此前沒有乙肝病毒攜帶者申請健康證明的先例,省衛生廳也沒有下發具體操作辦法,所以執行新法過程有些曲折。”江曉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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