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檢出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應在1/2~2周後復查1 次,同時查血清丙氨酸氫基轉移酶(簡稱轉氨酶)、乙肝核心抗體免疫球蛋白M、乙肝核心抗體、乙肝e抗原、乙肝e抗體及乙肝表面抗體。如果有條件,還可檢測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脫氧核糖核酸聚合酶等。轉氨酶明顯增高者成住院治療。無轉氨酶增高而其它指標有不同程度增高或陽性時應請醫生對自己的轉歸和傳染性作出初步評價。必要時應配合醫生做肝活檢,了解肝髒是否存在病理變化,有病理陽性發現者應按現症乙型肝炎處理。
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e抗原雙陽性者,每3個月應復查1次。單純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無乙肝e抗原陽性,且無症狀者,可6個月至1年復查1次。因為無症狀乙肝病毒攜帶者轉變為肝炎的機會比一般人高好幾倍。
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e抗原雙陽性的婦女特別要注意經期衛生,嚴防經血污染手和日常生活用品,避免赤手觸摸他人的開放性傷口,不能當保育和飲食行業人員;已懷孕者如一定要求生育應請醫生定期檢查肝功能及乙肝病毒標記。她們的新生兒最好采用乙型肝炎高效價免疫球蛋白及乙肝疫苗預防注射,保護好下一代。
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的食具、牙具、刮面刀、注射器、穿刺針、針灸針等應與其他人分開。要防止唾液、血液和其它分泌物污染環境,感染他人。
單純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或兼有乙肝e抗體、乙肝核心抗體陽性者可以正常工作、學習、勞動、人托,定期接受醫學觀察,但不能承擔獻血任務。